《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现报到证可分为网上和现场办理,具体类型和流程如下:
第一条 初次办理手续
适用对象:湖南省内普通高校毕业、从未办理过《报到证》且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办理步骤:
1. 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本人书写《回原籍申请书》);
2. 到学校招生与就业服务大厅经审验合格后,开具《介绍信》;
3. 本人持《就业协议书》(或《回原籍申请书》)、《介绍信》和《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在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第二条 遗失补办手续
适用对象:湖南省内高校毕业、《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遗失的毕业生(2000年以后(含)的毕业生)。(自签发之日起满一年后遗失不予补办报到证原件,由省级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遗失证明》代替执行《报到证》的功能。)
现场办理步骤:
1. 登报:到公开发行的市级及以上报社登报声明原《报到证》作废,获取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2. 审核:持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学校招生与就业服务大厅审核、盖章,并开具《介绍信》;
3. 补办:持《介绍信》、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前往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补办新《报到证》(或《遗失证明》)。
重要说明:
2000年前遗失《统一分配工作报到证》或《就业派遣报到证》。
第三条 调整改办手续
适用对象:择业期内湖南省内高校毕业、《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因故不到该《报到证》开注单位报到、申请改办到新单位的毕业生。(改办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
现场办理步骤:
1. 登报:到公开发行的市级及以上报社登报声明原《报到证》作废,获取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2. 审核:持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学校招生与就业服务大厅审核、盖章,并开具《介绍信》;
3. 补办:持《介绍信》、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前往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补办新《报到证》(或《遗失证明》)。
第三条 调整改办手续
适用对象:择业期内湖南省内高校毕业、《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因故不到该《报到证》开注单位报到、申请改办到新单位的毕业生。(改办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报到证办理咨询电话:400-108-5568 1867489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