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报到证》及就业报到
1、《就业报到证》是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以下统称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和参加工作初始时间的凭证,是学校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党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的依据。
2、应届毕业生均在毕业院校领取《就业报到证》。省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两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由毕业生个人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办理时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回原籍自主择业的书面申请)、《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介绍信或证明。
3、《就业报到证》仅在毕业生考录为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时使用;未考录为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的,无需办理报到手续,《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期限”仅为开具日期依据,毕业生无需按此报到期限办理报到手续,《就业报到证》由毕业生自行妥善保管。
4、在本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人员须持有开往单位为“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或“长沙市教育局”、或长沙市具体用人单位的《就业报到证》。
5、毕业离校时已确认考录为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但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报到手续:
(1)持毕业院校发给的《就业协议书》前往考录单位及考录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签署意见、领取《调档函》
(2)持《就业协议书》到毕业院校领取《就业报到证》,凭《调档函》办理《学生档案》转移手续
(3)持《就业报到证》到考录单位主管部门人事处及本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4)持《就业报到证》到考录单位报到
6、领取《就业报到证》后考录为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报到手续:
(1)持《就业报到证》到考录单位主管部门人事处及本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2)持《就业报到证》到考录单位报到
二、就业改派
就业改派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本中心,但因特殊情况需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情况。办理程序如下: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就业报到证》原件、与考录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考录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及《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申请表》(在毕业院校领取)到本中心填写提交《就业报到/改派申请表》
(2)本中心在《改派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就业改派意见后,申请人到毕业高校所在地省级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注:《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具体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签署同意改派意见后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0731-82816663
报到证办理咨询电话:400-108-5568 1867489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