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调入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二选一)
1、市内私企工作的流动人员。
2、户口所在地为市内。
二、办理材料
在市内私企工作人员或户口所在地的人员,请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入档)。
2.户口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入档)。
3.与非公单位或社会组织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入档)。
4.由调出单位或现聘用单位加盖公章的《人才流动审批表》原件(留存入档)。现实政治思想表现栏、档案调出单位意见栏或现聘用单位意见栏需盖章)
5.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打印的《个人基本参保信息》证明,证明中“经办机构”需为“长沙市”,参保状态需为“正常参保”(非必要材料,但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的依据)或者现场由申请人通过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长沙社保查询-参保信息提供“正常参保”的社保记录,再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参保经办机构即可。
档案调出办理流程
一、 办理条件
1. 先确认已结清2014年12月(含)前的档案托管费用。
2. 属于单位集体委档,请单位出具终止委托通知书或者离职证明,将集体委档转为个人委档后方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 户口挂靠在市人才集体户上,先将户口及计生关系转出后方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4. 组织关系在市人才,请确认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办理了组织关系转出后方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二、 办理材料
1. 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或《商调函》)原件
2. 被调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相关手续时,对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快递给我们,我们收到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办好。
联系电话:400-108-5568 18674890521 微信:18674890521